最近,很多企业都在问知小二:“我可以向官方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吗?”答:任何人都可以向官方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之后,如果不使用是对商标符号资源的浪费,也是他人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拦路虎。对于闲置的商标,法律规定了到时“清理”的制度,也就是“商标撤三”制度。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如果已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话,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受理撤三申请后,会发信通知该商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能够证明被撤销商标的有效实际使用证据进行答辩,如果该商标权利人未能够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注册商标使用证据并进行答辩,那么该注册商标将会被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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