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诉“拉菲庄园”商标侵权
时隔一年多之后,拉菲罗斯柴尔德集团在中国市场的商标维权案有了新进展。
11月3日,拉菲集团诉“拉菲庄园”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2021年6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审被告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等七被告实施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利用他人的竞争优势和机会,严重损害了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的利益,损害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应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7917万元。
彼时,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等七家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而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则预示着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案将迎来终结。拉菲作为中国葡萄酒市场最广为人知的葡萄酒品牌之一,有望赢得最终的胜利。
作为一审原告,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在上诉时认为,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南京拉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南京华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深圳市骏腾酒业有限公司等在商品及包装、广告宣传、销售使用“LAFEI MANOR”、“拉菲庄园”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损害其驰名商标荣誉;金色希望公司、拉菲庄园公司伪造产地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金色希望等七公司实施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七被告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巨额非法利润,遂诉至法院要求七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七家被告败诉,应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7917万元。
如今,拉菲罗斯柴尔德集团的维权案胜利在望。法院开除巨额惩罚性赔偿,具有重大意义,极大提高了一些投机性企业的犯罪成本,对于其他想以身试法的企业是一次重大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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