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在使用的时候可能会忽略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当产生一些商标纠纷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时候,却因为拿不出证据而吃大亏。所以经营者必须要有意识的保留商标使用证据,如果不知道哪些算是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下面就和知小二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
1、商标宣传材料(包括在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上的宣传资料;和公司制作的宣传单页、手册等;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
2、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企业招牌、加盟许可合同;
3、销售范围,销售额说明,销售发票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等;
4、广告宣传费用统计,最好能提供与广告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
5、相关媒体对企业的报道、采访等材料;
6、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等公开了使用商标的证明;
7、带有商标标样的产品质检报告;
8、带有企业商标标识的资质证明及所获荣誉证书等。
其实商标使用证据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复杂,只要了解清楚哪些可以作为使用证据,在日常使用中注意保留或者拍照留存下来就可以了。这样就算日后出现一些纠纷,以上的证据都会在法院判决中产生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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