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李佳琦跟自己的母亲开了一家新的公司,一时间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热议,但要说最亮眼的,还是“人间唢呐”的名字,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定位有着清晰明确的认识。
据企查查官网数据,李佳琦于近日成立的上海人间唢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琦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为李文利(李佳琦母亲),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均包括广告发布;电子商务;化妆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等。
加强商标意识,防止被人抢注
会给自己成立的公司起个沙雕名字的人不在少数,但这么会抓商机的真是太少了,谁能想到网友们随口调侃的“人间唢呐”竟能成为李佳琦新公司的名称呢?
有趣归有趣,但若李佳琦不赶紧将“人间唢呐”注册为商标,可能会在将来遇到一些相关的侵权纠纷!
实际上不少公司在成立初期,因没有注册商标的意识,往往会被他人抢注自己公司的名称作为商标使用,于是被迫使自己公司需要重新考虑新的商标名称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公司日后的品牌宣传、战略布局等都带来不小影响,最后难免引起纠纷。
不知道在李佳琦成立“人间唢呐”公司后,其他人会否发现这一商机纷纷出手抢注此类商标呢?
企业名称不能直接受到法律保护
也许会有些人感到奇怪,为何企业名称不能直接受商标法的保护呢?
在法律上,对公司名称享有的叫做企业名称权,对商标享有的叫做商标权,这两个权利一般情况下是并行不悖的。即有人取得了商标权,也不能要求他人修改企业名称,甚至不能阻止他人再注册名称相同的公司;同理,公司也无权阻止他人注册跟自己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商标。
据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所以说,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最大风险就是商标无法获得相关法律的保护。比如李佳琦的公司对“人间唢呐”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企业却能使用该商标。
当然,有些情况是例外的。如果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话,他人再注册相同的企业名称可能会被认为有搭便车的嫌疑,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样,如果公司的企业名称非常知名,达到了驰名商标的程度,那么别人再注册相同的商标,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在先权利而不被允许。
但是,无论是商标还是企业名称,在其驰名之前已经存在的商标和企业名称是不会因为其驰名而被修改。
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由于企业名称在中国,外国(地区)商业用途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所以如果被他人抢先申请注册为商标,那么企业只能通过以下三种办法解决:
1、直接向对方进行购买,获得商标专用权;
2、在他人未完全把商标注册下来的情况下,在异议期提出诉讼,请求商标局驳回此商标;
3、在他人长时间不使用该企业商标的情况下对此商标提出撤销申请,以此来获得该商标的注册机会。
总之,仅含企业名称的商标申请需谨慎,避免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如果在实际使用中有使用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标志的需求,建议增添其他显著部分共同申请;假如中文字注册不了,可以通过拼音或者拼音缩写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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